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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于庭前,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辩护效果。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包括立案、拘留、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刑事律师在此阶段介入案件需要做什么工作、郭蒲林律师将详细地为大家解读一下。
一、侦查阶段刑事律师介入案件
(一)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二)委托手续
1.被告人在押时手续
(1)向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其所知的情况(公安局向家属发出的《拘留通知书》);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刑事委托合同》(附《签署诉讼、仲裁委托合同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由案件承办律师存档;
(3)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数份,复印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
(4)制作律师工作确认清单;
(5)置备案件袋(写明案由:当事人姓名及涉嫌罪名,之后补充案号)。
2.被告人没有被羁押时手续
基本同上,《刑事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由犯罪嫌疑人签署。
3.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时手续
签订《指定辩护函》。
二、侦查阶段刑事律师的准备工作
(一)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
联系办理案件的公安预审部门或者检察院侦查部门,向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的内容:
1.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确定递交手续及会见的时间;
(二)提前研究罪名和了解案情
1.学习研究罪名的犯罪构成及辩点;
2.知识型或技术型犯罪需了解专业知识、术语、行业背景;
3.向其家属或其他知情人了解抓获经过、案情;
4.根据媒体报道了解案情及背景。
三、刑事律师工作之会见
(一)会见前准备工作
1.电话跟看守所预约会见的时间;
(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会见前应获侦查机关批准,其他案件无需经过批准;大部分案件会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部分案件是5日内安排)
2.地图查找看守所方位,制定出行计划;
3.需提前准备好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介绍信(需写明律师执业证号、联系方式);(3)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证(如实习律师一同会见)及其复印件(有些地方要求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有些地方实习律师会见是需要侦查机关或者看守所同意的);(4)身份证(差旅及其他需要);(5)笔、纸、印油等办公用品若干;(6)交流提纲;(7)侦查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准予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同意函》。
(二)会见流程(以第一次会见为例)
1.会见手续(递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出示律师执业证,登记在押犯罪嫌疑人及律师信息);
2.律师第一次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表示不同意的,应要求其书面表明意见;
3.按照交流提纲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制作律师会见笔录;
4.完成会见笔录后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向其宣读,问是否有补充或修改,确认无误后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按捺指纹;
5.会见完毕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三)会见注意事项
1.面对监管人员或侦查人员无理阻挠,应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随身带上法律法规,在必要时以法条进行辩论;
2.切忌在犯罪嫌疑人面前与办案人员、监管人员发生争执;
3.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谎言,不必指责,但应告知他其他证据证明的事实,以及告知他其供述将在庭上质证、核实;
4.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违规要求,应以法律法规说明后果以及对本案的影响;
5.遵守律师会见的法律法规;
6.会见时与当事人谈话需根据其文化程度、阅历等综合因素,用最直白最清晰的语言交流。
四、刑事律师工作之请求撤销案件
(一)适用情形
根据对案件的了解,刑事律师可从专业角度向立案的公安机关提交请求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适用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有不在场证明、并未参与本案;等等。
(二)法律意见书内容
1.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羁押情况;
2.委托情况;
3.案件基本事实;
4.法律分析;
5.请求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6.证明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的证据。
未完待续
陕西轩举 郭蒲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