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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犯罪嫌疑人付某通过其姑姑付某香介绍来到某村打工,一直在报案人开设的木材厂 打工,案发当天凌晨0点37分付某接到其叔叔的电话,其叔叔告知他父亲病重,让其立即回家。在凌晨1点11分、3点08分、3点14分,分别与其叔叔听过某软件聊天询问父亲的病情以及询问回家是否要带行李,而且也询问其叔叔,老板(报案人)要等小姑姑付某香的话才让其回家,紧接着在4点40分左右被报案称其强奸。陕西轩举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付某父亲的委托,指派郭菲林律师担任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也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
【辩护意见】
一、付某没有任何作案动机和目的。
二、付某没有作案条件。
三、本案受害人以及报案人的举动反常。
四、本案是典型的诬告陷害案件,是报案人一手策划的诬告陷害案。
2016年9月27日报案人与嫌疑人付某的姑姑付某香通过某K歌群认识,随后两人互加某软件亲密聊天,进而产生私情,从2016年10月开始到2017年9月期间报案人多次去山西洪洞与付某香相会。为了维持这种不齿的感情报案人每个月会通过微信红包、银行卡转账的方式给付某香支付500元、1000 元不等。2017年10月6日晚,付某香的老公刁某惠发现了两人的奸情,要求付某香与报案人断绝来往,此事激怒了报案人,报案人随后将其和付某香一起住酒店的亲密照片上传至网络,要挟付某香必须离婚与其生活,否则会让她付出代价,同时与刁某惠通过网络互骂,给刁某惠发一些“你是王八,我会把你老婆的视频给你看的等等挑衅语言”。10月7日晚22点56刁某惠将实情告知了付某父亲以及叔叔等亲人,随后家人商最为了安全让付某尽快回山西,紧急通知付某称其父亲病重,赶紧回老家。在凌晨0点37分之前分别于0点22分、0点23分均打了付某的电话未接通,未接通的原因是付某的手机在报案人手里(报案人通过付某的手机与付某香进行联系,因付某香此时已经将报案人的联系方式删除,电话拉黑,)。在第三次电话响了之后,报案人将手机给了付某让其接电话,接电话的同时报案人就在付某身边。也就出现了付亮亮给其叔叔询问的老板要等小姑姑的话他才能回家。报案人为了彻底要挟和报复付某、刁某惠等人,使出了诬告陷害付某强奸他老婆的伎俩,从而引发本案。
【结案报告】
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2017年10月23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立即放人。2017年10月23日晚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立即就将付某进行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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