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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饮酒过量命丧酒局 其妻起诉同桌酒友索赔

发布时间:2018/1/26 浏览量:2393 分享到:

2016年春节前夕,家住阎良区的退休职工张昌华夫妇早早准备好了年货,平时爱小酌几杯的张昌华还买了一些好酒。然而,谁都不会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喜庆气氛消失了。

还没到春节,老朋友李望军的电话就打来了。李望军在电话那头说:“老张,我家儿子前几天回来给我带了2瓶陈年老酒,我跟王兴发已经都喝上了,你赶紧过来。”听完,张昌华表示:“我刚在家吃完饭,就不过去了吧,你俩喝吧。”可是李望军不答应:“这可是20年陈酿窖藏,你再不来我俩就都喝完啦!”听他这么一说,张昌华这才答应了。张昌华放下电话,提上了自家的3瓶酒赶到李望军家。三个人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一点,共喝了5瓶白酒。这时,王兴发的妻子打电话催他回家。李望军表示先把王兴发送回家,回来再送张昌华回家。临走时,张昌华还叮嘱他们:“你俩路上慢点。”

等到李望军将王兴发回来发现张昌华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半个小时后,李望军去叫醒张昌华,准备送他回家。这时,李望军突然发现张昌华没了呼吸,顿时慌了神,背起张昌华就送往医院。但令人惋惜的是,张昌华最终因急性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办完丧事后,三方开始协商赔偿的事情。张昌华的妻子孙芳表示,三人当时一起喝酒引起酒精中毒,李望军和王兴发也有责任。李、王二人表示了歉意。孙芳随后表示,她常年身体不好,每月吃药花销也很大,现在丈夫不在了,家里就更加拮据了,她提出让李、王两人每人赔偿十万元。李、王二人表示自己也都退休在家,手头不宽裕,最多只能再拿两万元。

三方协商未果。孙芳觉得丈夫的死,李、王二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孙芳找到了阎良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某事务所的张律师代理此案。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张律师建议她尽可能收集有力证据起诉,依据法律进行索赔。本案中,三人饮酒是导致张昌华死亡的主要原因,李、王二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律师经过多方取证后,将李望军、王兴发诉至阎良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时,首先由原告孙芳提出诉讼请求并说明事实及理由。随后,被告李望军、王兴发辩称,他们并没有故意劝酒,而且也进行了赔偿,只是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对于被告的辩称,张律师当庭指出,因为二人的疏忽导致张昌华死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请求法庭判决二被告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施救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综合案情,法庭经审理认为,受害人与二被告聚餐的过程中过量饮酒,完全疏忽了对自身身体的保护,应承担主要责任;二被告对受害人醉酒后死亡存在共同过失,依法承担次要责任,判决被告李望军、王兴发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施救费等共计153798.22元。

亲朋好友聚会、逢年过节家人团聚吃饭,适当喝点酒无可厚非。但作为饮酒者,应当清楚在酒桌上自己负有的法律义务。首先不应劝酒,其次还要阻止他人过量饮酒,否则自己可能会承担因疏忽大意而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作者: 高雅